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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的小说一定是追求某种新的可能性,墨守陈规地恪守标准语言,顶多是讲好一个故事,情节、人物刻画到极致,也不过是二流的小说。语言与结构本身勾勒出小说家的叙事技巧,故事是否能明白无误地浮现出来,反而不再重要。能做到这一点的,是如君特·格拉斯、伍尔夫之类的所谓大师。近期的王朔同志也有这股苗头。
换而言之,大师必须能孜孜不倦地对小说本身的可能性进行探索。做不到这一点,安安心心地讲好一个个能吸引人的故事,不去标榜自己“文艺”、“反商业”,不去炫耀所谓“技法”,写小说也不是那么招人厌烦的职业。比如一直很老实地以故事为“托儿”贩卖小说的斯蒂芬·金同志。
其实,在故事中寻找可能性也未尝不可。比如像托尔金老前辈那样用笔墨建筑一个以假乱真的中土世界,可惜斯蒂芬·金在这条魔幻之路上显然有些水土不服。魔幻嘛,必然要求一个完整可信的环境,才能让妖魔横行、幻术丛生,不至于让人觉得荒谬。斯蒂芬·金确实很努力地在实践这项工作,效果么,见仁见智吧。
《黑暗塔》系列据说是斯蒂芬·金小时候受托尔金老前辈震撼,之后立志花了30多年完成的。七部曲,我刚看了第一部《枪侠》,只开了个头,尚未来得及领悟精髓,粗浅地说两句而已。中年金憋了一股劲儿向老金看齐,显然是发力过猛了,西部、惊悚、魔法、科幻、甚至物理概念,各种元素下在一锅里煮,另一方面又要拼命在首部曲中遗留足够多神神叨叨的悬念,如此一来,《枪侠》作为起始便只能给读者呈现一幅残缺不全的世界画面,风土人情过于跳脱,终不能给人以沉溺感(斯蒂芬·金自己也承认《枪侠》读起来很困难》),怎能接二连三将后六部读下去?
也亏了是斯蒂芬·金,有所谓起死回生的能力,我相信《黑暗塔》系列在后面会逐渐彰显品质,否则也不会有绝症病人写信索要结局的轶事了。
既然对斯蒂芬·金而言,玩魔幻小说的“世界”概念都不是易事,何况国内那帮粗制滥造的猫猫狗狗?(别跟我说你认为他们笔头圆滑过中年金。)那为什么在书店这部分总是人多得让你(或许是我)想一个一个踢屁股?莫非是因为通俗易懂?
莫非魔幻入中国,出来的封面都这么雷? -
《丑闻笔记》是相当精彩的一本书,尖刻而又不失力度,比改编的同名电影要好出许多,尽管凯特·布兰切特与朱迪·丹奇确实是当今女演员中最符合原著人物刻画的选择。不过,借二人色相倒可以偷偷地敲开走向人物内心的一条秘密通道。这是小说与电影之间相互沟通的奇妙方式之一。
卓依·海勒笔下,《丑闻笔记》在希芭与未成年学生发生关系这一巨大丑闻的掩护下,通篇都布满生活中大大小小的不光鲜面,可谓处处都有无法见光之事,人们不过行自我安慰以求安生。借用芭芭拉这老处女毒辣的眼光,每个人都从深度沉醉中被打回原形,这是作者幽默根深蒂固的所在。
我真正感兴趣的是芭芭拉这个角色。按照时髦的说法,芭芭拉是典型很“宅”的人。她教历史,在工作中严格恪守自己建立起的规则,自视甚高,心中无时无刻不充满对各色同事最恶毒的挖苦,因此下班之后基本无社交,人际关系一穷二白,仅与一只老猫在小公寓里相亲相爱。即便节假日到惟一的亲人家中做客,她也宁愿装病赖在床上,而不去参与那些节庆氛围下的集体活动。与此相比,她更愿意偶尔的独自旅行,或者重新读简·奥斯汀。
然而芭芭拉偏又是集控制欲与依赖性为一身的个体,“宅”的状态,加之周边看得上眼的人太少,势必导致绝对的孤独。希芭的出场,无异于一项使人眼前一亮的发现。尽管芭芭拉偶尔也在心中小小抱怨希芭的不完美(按她自己的标准),她也无法不承认,如果密友关系等于一场生物意义上的捕猎,希芭无疑是最好的猎物。在对希芭近于病态的想望中,芭芭拉展开了一场艰难的争夺战,从同事、未成年情人、丈夫、子女乃至希芭的自我意识中,一步一步丝毫不容易地、借助内心掩饰或坦然的各种正当或不正当的手段,拉拢与希芭的距离,直至最终了遂心愿形成某种唇与齿般相互依赖的关系。
值得玩味的是,芭芭拉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女同性恋者,并未完全失去对男性的兴趣,她所需要的尽是用以结束孤独状态的合适对象,从而爆发出剧烈的占有欲望,它的力量如此之强大,甚至可能产生反面的作用,同时也暴露出太过凶猛的孤独有多可怕。如同只能与一只渐渐衰竭的家猫一起看着镜子里洗浴后的那具赤裸的躯体,苍老、丑陋,毫无吸引力,除了这只猫,再找不到旁的活物可以作生存的见证。
对芭芭拉感兴趣的另一更隐秘的原因是:随着年岁增长,我发现自己正朝芭芭拉的方向大踏步前进,常在无意识中给少部分人造成逼迫感,抱歉之余,或许我更应一下探身跃进书里,在纸张的不断翻动中与芭芭拉结成世上现有关系最牢靠的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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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香水》原著中和电影里呈现的格雷诺耶有着本质的不同。因此,无论你是只看过电影还是只读过书,大可以把另一个补齐全了,便能感知到两个格雷诺耶、两个不同的天才杀人犯。
如果真要对二者进行比较、分析优劣的话,电影版中的格雷诺耶个人魅力来得还是要弱些。因为他的一切动机皆出自占有气味的本能欲望。谋杀一系列少女,是迷恋她们的体息,想将之携带在自己没有气味的身体上。这基本可以算是一个“单纯版”的格雷诺耶。
原著中的格雷诺耶要复杂得多。电影中无法展示的诸多心理活动,使格雷诺耶自动变得狡猾起来。另外两个情节片断亦对格雷诺耶的复杂化有着重要作用:一是在山上遁世的七年,可理解为他生来对人类的厌恶,因此这个缺乏感情的格雷诺耶是决不会像电影那样产生“怜香惜玉”的念头的;一是重新“入世”的初期,这是格雷诺耶的转变期,正是在此的经历,使他了解到气味的巨大力量,因而生出野心勃勃的征服欲望,绝非单纯的一款“人味”香水。
这只扁虱(书中语)规划一系列的谋杀展现了惊人的美学意义,他如此完美地把制造香水的核心理念融入其中。这比那个“单纯版”的格雷诺耶高明得多,更有目的性、更冷静,因而更迷人。 -
一次死亡之美(昆德拉,帷幕) - [烂苹果啃书纪]2007-06-03
如果没有记错,买昆德拉的《帷幕》是在上个学期。付款的时候,盛世情书店收银台那个头发稀疏油腻长相尚算清秀的伙计,嘴里嘀咕着昆德拉的名字,腔调很像前苏联人狂热呼喊斯大林的样子。非常戏剧化,可我在那个瞬间就像感受到了某种秘密同盟的存在,并使其成为关于一本书、一间书店的记忆。
一直搁着,没有合适的心态去读,中间胡乱忙着考研、复试、计算机等级考试、毕业论文、答辩......直到最近彻底恢复我的废柴状态,才有信心足够平和地读文学评论。开篇就为昆德拉折服。
此前,《安娜·卡列宁娜》一直被我列为读得最痛苦的小说,足足花了差不多两年,既不喜欢故事本身,也不喜欢托尔斯泰的叙事手法,搞得人很累。看了昆德拉的《对延续性的意识》一文后,竟然想暑假跑出去把《安娜·卡列宁娜》重新读一遍。哈,这是属于一篇文学评论的魔法。以下附节选原文:
安娜·卡列宁娜为什么要自杀?从表面上来看,一切都很清楚:她身边的人一直以来不理睬她;她因见不到她儿子谢廖扎而痛苦;尽管弗龙斯基还爱着她,但她对他的爱感到害怕;她已经疲惫不堪,过于激动,而且病态地(并不公正地)感到嫉妒;她觉得自己在一个陷阱中。是的,这一切都很清楚;但难道陷入陷阱就一定自杀?有那么多人已习惯于在陷阱中生活!尽管我们可以理解她的痛苦是多么深,安娜的自杀依旧是一个谜。
当俄底浦斯得知自己身份的可怕真相时,当他看到伊俄卡斯忒上吊自尽时,他弄瞎了自己的眼睛;从他一出生起,就有一种因果必然性在驱动着他,带着一种数学般的确定性,直至这一悲剧性的结局。但是,安娜第一次想到可能要死,是在小说的第七部分,是在没有任何特别事件发生的情况下;那是一个星期五,在她自杀前的两天;她因与弗龙斯基吵架而烦躁、而痛苦,突然就想起她在分娩不久之后激动地说出的一句话:“我为什么不一死了之?”接着,她在这一回忆上停留了很久。(要注意,并非她在寻找陷阱的出口时,逻辑地想到了死亡;而是一个回忆温柔地在她耳边提醒了她。)
第二天,星期六,她第二次想到了死:她对自己说:“惩罚弗龙斯基、再度赢得他的爱的惟一办法”,是自杀(所以自杀并非陷阱的出口,而是一种爱情上的报复);为了能够睡着,她服了安眠药,进入了一种关于她的死亡的感伤遐想;她想象弗龙斯基伏在她尸体上痛苦的样子;然后,想到她的死只不过是突发奇想而已,就又感到了一种莫大的生的快乐:“不,不,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死!我爱他,他也爱我,我们已经经历过类似的事情,而且后来就一切都重归于好了。”
接下来的一天,星期天,是她死的那一天。早晨,他们又争吵了一次。刚等弗龙斯基出门去看他住在莫斯科郊外别墅的母亲,她就给他传了一封信:“是我不对。回家来,有话要说。看在上帝分上,快回家来,我害怕极了!”然后她决定去看嫂子多莉,去倾诉自己的痛苦。她上了马车,坐下,任凭思想在她脑海里自由地闪过。这并非逻辑的思考,而是一种大脑不可控制的活动,一切都混杂在一起,零碎的思考、观察、回忆等等。转动的马车是进行这样一个静静的独白的理想场所,因为在她眼前飞逝而过的外面的世界不断在维持着她的想法:“公司和仓库。牙医。对了,我要把一切统统告诉多莉。虽然很羞耻痛苦,可是我要把一切都告诉她。”
(司汤达喜欢在一个场景中切断声音:我们不再听到对话,开始追随一个人物的秘密想法;这时候,总是一种非常有逻辑而不散乱的思考,司汤达通过它向我们展示人物的打算,如何在审时度势,决定下一步的行动。而安娜的宁静独白没有任何逻辑,它甚至不是一种思考,而是在某个特定的时候在她脑海里出现的所有东西的汇流。因此,托尔斯泰将乔伊斯以系统得多的手法在《尤利西斯》中实验的、被后人称为内心独白或意识流的东西提前了大约五十年。托尔斯泰与乔伊斯两人被同一种顽固的念头萦绕:抓住在现时时刻内发生在一个人脑海中的、下一秒就一去不复返的东西。但两人之间还是有区别:托尔斯泰的内心独白并不像是后来乔伊斯的一样,去探视普通、日常平凡的一天,而是相反,探视他女主人公生命中具有决定性的时刻。而这一点要难得多,因为一个处境越具有戏剧性,越特别,越严重,叙述它的人就越容易去抹掉它具体的一面,忘掉它非逻辑、非诗性的一面,而换之以悲剧严密、简化的逻辑。所以,托尔斯泰对一次自杀的非诗性的审视就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是小说史上独一无二的“发现”,而且以后也永远不会有。)
安娜到了多莉那里,什么也说不出。很快她就离开,重新坐上马车而去;接下来是第二次内心独白:街景、观察、联想。回家以后,她看到了弗龙斯基的电报,告诉她他在乡下母亲家里,晚上十点以前回不来。早晨她在发出充满感情的呼唤(“看在上帝分上,快回家来,我害怕极了!”)时,等待的是一个同样充满感情的回答,由于不知道弗龙斯基并没有收到她的信,她感到受到了伤害;她决定坐火车去看他;她又一次坐进马车,于是有了第三次内心独白:街景、一个带小孩的女乞丐,“为什么她以为这样会引起别人的怜悯?难道我们不都是被扔到这片土地上来,让我们相互憎恨,相互造成痛苦?......啊,一群嬉闹的学生......我的小谢廖扎!”
她走下马车,坐进火车;此时,一种新的力量进入了场景;丑陋的力量;从车窗望去,她看到站台上有一个“身子畸形”的女人在跑;她“想象这个女人脱了撑裙后丑陋的样儿,就不由得骇怕......”女人后面跟着一个小女孩,“虚情假意地笑着”。出现一个男子,“肮脏、面目丑陋”。最后,她面前坐下一对夫妇,她觉得他们“很讨厌”;男士向他妻子说些“无聊的话”。一切有理性的思考都远离了她的头脑;她的美学感觉变得及其敏锐;就在她离开人世的半个小时之前,她见到美已经离开了这一世界。
火车停下,她走下站台。在那里,有人又给了她一封弗龙斯基的信,确定他晚上十点回来。她继续在人群中走,她的感官到处受到庸俗、丑陋和平庸的攻击。一列货车进站。突然,她“想起她与弗龙斯基第一次相会那天被火车碾死的那个人,顿时明白,她该怎么做了。”只是到了这一刻,她才决定死。
(她想起的被“碾死”的男子是在她生命中第一次见到弗龙斯基时掉下火车的一名铁路员工。这一对称结构,这一用在火车站的双重死亡的主题来框住她整个爱情故事的做法究竟意味着什么?是不是托尔斯泰的一种诗学处理?是他运用象征的一种方法?
我们再复述一下这个场景:安娜去火车站是为了再见到弗龙斯基而不是为了自杀;一到站台上,她突然有了一个回忆,被一个意想不到的、给予她的爱情故事一个完满、美丽形式的机会所诱惑;可以用火车站的同一背景和在车轮下死去的同一主题来连接起始与终结;因为,人生活在美的诱惑之下而不知情、而被存在之丑陋所窒息了的安娜,对此变得尤其敏感。)
她走下几步台阶,来到了车轨旁边。货车驶近。“类似游泳入水前的那种感觉攫住了她的心......”
(这是一句绝美的话!在仅仅一秒钟内,在她生命的最后一秒钟,最高的严肃性与一个愉快、平常、轻快的回忆联想在了一起!即使在死亡的悲怆一刻,安娜也远离着索福克勒斯的悲剧之路。她没有离开非诗性的神秘之路,在这条路上,丑陋与美丽共存,理性让位于非逻辑,而谜终究还是谜。)
“她脑袋一缩,手臂前伸,坠于车厢之下。” -
一直固执地认为,与其关照宏大的时代背景,不如关照现实的个体人性。扯得再宽敞的社会,看到底,也不过是一个个单个的人。张爱玲是中国近代文学史上相当重要的一个名字。在一段动乱的年代,她饶有兴致地探讨人心的动乱,任是再跌宕的传奇,在她笔下也化作一个又一个昏黄背景下含义复杂的苍凉手势。
我时常疑惑,14岁时初读张爱玲,有没有真正理解过以她的方式呈现的人性。偶尔看见身边一切皆无着落便贸然将全部未来依托男友的女孩子,当下暗自揣测她未曾读过张爱玲,只因张爱玲的小说中决不会有如此纯粹的感情关系。尽管有各种场面上的雅致趣味,仍是彻头彻尾的现实主义,让人惴惴不安。
北京出版社新出的张爱玲集,可算目前内地市面上能找到的装帧最好的版本。深色系封皮上浮动的暗灰色繁复花纹,与张爱玲低调而华丽的文风私自契合。如有风吹过,拂起一页页文字,那些发生在香港、上海的繁华往事,也只能沉凝于空气中。恕我卤钝,未能看出由《惘然记》增补、修改多篇文章而来的《郁金香》是何意图,不过倒是一个很好的重读机会,或可称为:你以为已熟悉人性情感,实不过反复摸索罢了。至少在张爱玲的文字中,她一直是很清楚的。
《连环套》
小说未完成,因此结构上有些失衡,但不妨碍霓喜这一人物的完整程度。霓喜是一只动物,从孱弱的小兽到悍然的母兽,不断寻找可赖于生存的“着落”二字。霓喜的悲剧在于,以她的性格,终不能算计过无从改变的出身。一个接一个靠不住的男人,像一环环岁月的圈套,她伸直脖子钻进去,再挣扎也无济于事,没个最终的活路。
《散 戏》
极喜欢的一篇,简约而不失韵味,对简单物事而做的天才观察。舞台上的戏大可由好演员继续演下去,生活里的却已乏善可陈,没有好观众也只能罢了。这恐怕不止是南宫婳一个人的惆怅。
《殷宝滟送花楼会》
如张爱玲自己所言,这确实是篇写得不好的小说。选择了很古怪的结构,情节的流畅不再重要,读起来也觉得古怪,尾声部分加入的自我反思有些生硬俗套。抛除以上,仍有张爱玲贯有的“观察”:
比如,“太美丽的日子,可以觉得它在窗外澌澌流过。”
又比如,“是有这种女孩子,追求的人太多了,养成太强的抵抗力。而且女人向来以退为进,‘防卫成功就是胜利。’抗拒是本能的反应,也是最聪明的。只有绝对没可能性的男子她才不防备。她尽管可以崇拜他,一面笑他一面宠惯他,照应他,一个母性的女弟子。于是爱情趁虚而入——他错会了意,而她因为一直没遇见使她倾心的人,久郁的情怀也把持不住起来。相反地,怕羞的女孩子也会这样,碰见年貌相当的就窘得态度不自然,拒人于千里之外;年纪太大的或是有妇之夫,就不必避嫌疑。结果对方误会了,自己也终于卷入。这大概是一种妇科病症,男孩似乎没有。”
这样的“观察”,一般的言情小说作家是怎么也做不足氛儿的。
《创世纪》
潆珠和紫微各自的故事,或许可以拆成两篇独立的小说。像一个身子上生出的两颗头,长长的脖子分别伸出去,谁也不认识谁。但合在一块儿造成的这种遥远的陌生感,偏又能在这段清冷的日子相互印证。
紫微的原型,可能就是张爱玲的外祖母吧。整个故事很像张对自己家族的想象,有几句话讲得很痛心,“像书里的恋爱、悲伤,是只有书里有的呀!”书外的世界,“这一代的女孩子使用了她们的美丽——过一日,算一日。”
《多少恨》
果然写得如张爱玲自己所说的“通俗”,有太多借口制造巧合,还有她小说中极少有的纯粹的坏人。这个故事,也只能在通俗小说中出现的罢。写小蛮的段落,“眼睛朝上翻着看着自己额前挂下来的一绺头发击打着眉心”,等等,能看出张爱玲必定持有着某种暖和的趣味,绝非一味冷眼旁观的。
家茵刻画得比较单薄,但言语之间清清白白的很漂亮,是个属于纸张上立不起来的干净的美人儿。
《郁金香》
2005年新发现的中篇小说,这是首次收在集子里,质素一般,谈不上喜欢,或许应让它继续沉默着,胜过让一众张迷空欢喜一场。说惆怅,说惘然,都只是淡薄的一抹,来不及入到人心里面去,就已经自顾自地散开了。
《小 艾》
“我非常不喜欢小艾。友人说缺少故事性,说得很对。原来的故事是另一婢女(宠妾的)被奸污怀孕,被妾发现后毒打囚禁,生下孩子抚为己出,将她卖到妓院,不知所终。妾失宠后,儿子归五太太带大,但是他憎恨她,因为她对妾不记仇,还对她很好。五太太的婢女小艾比他小七八岁,同时苦闷郁结的青少年,她一度向他挑逗,但是两人也止于绕室追逐。她婚后像美国畅销小说中的新移民一样努力想发财,共党来后怅然笑着说:‘现在没指望了。’”
书中收录的是1951年登载于上海《亦报》的版本。不知与当时大时代转换的背景扯得上扯不上关系,小说写得很分裂,尤其后半部分,与张一贯作品中的精神状态不太一致。
前半部分大体能看出本意,是张爱玲固有的调子。鲜活的人物是五太太,心理活动足够复杂,忆妃、景藩是通俗小说中常见的单面孔角色,单单是拿来作恶的龙套。而小艾,许是压迫太重,“本来怎样一个性情,是也看不出来了。”无面人似的折射着一个老旧的时代,一个张爱玲熟悉到信手拈来便是文章的年代。
写到解放后,尤其结尾,文笔莫名使人生疏起来,仿佛有种不诚恳的意图。《小艾》很适合拍成电视剧,因为拖曳着很长一段时代更替。然而用人物经历反映时代不是张的强项,她擅长与反过来,写时代背景下的个体活动。
《五四遗事——罗文涛三美团员》
样式有点像明清传奇,只是戏剧性没那么重,尽管也是起承转合数十年。多少有讽刺的意思,男女都迷上“恋爱”一词,花大时间、大精力享受这一过程,真正得手之后,即使住在西湖边上“盖满了蔷薇花的小白房子里”,也逐渐、全然失却“恋爱”时的兴致。
《相见欢》
《相见欢》写得极好。表面上几个人不咸不淡地重逢叙旧,各有背景在后面撑开一大片,随时可容心事在其中潜游一番,而神色上依然无碍与场面。其中所有不甘心、不情愿、不耐烦,小心地沉在地下,不端上来,就仿佛一切关系都来不及变迁,彼此便可再相安无事下去。
《浮花浪蕊》
原来没看懂,只觉得写得极散极乱,不好,现在重度反而极喜欢。张爱玲自己也喜欢的故事,屡次改动,“最后一次大改,才参用社会小说做法,题材比近代短篇小说散漫,是一次实验。”形虽散,却还是张爱玲的神,时代拉扯下个体的零碎小动作。“浮花浪蕊”,或可牵强理解为一种没着没落的内在慌乱状态。
另外,张爱玲果然是读过毛姆的。
《色•戒》
《色•戒》有张爱玲作品中少见的紧张感,毕竟是讲一次非专业暗杀事件。王佳芝与易先生的心理,给读者留足了把玩的空间,都是表面纹丝不动内里起波澜的人物,只是易来得更老辣些,但即使最终赢得了生存意义上的胜利,还是得给从感情上深深伤到了。
因为张跟胡兰成的一段,于是有人对《色•戒》断章取义、牵强附会,于是有了《羊毛出在羊身上》中张的一处一处反驳。不像她自己说的,“最不会辩论,又写得慢”,她那张著名的仰头叉腰的照片,便姿态尖锐得很。也有人说《羊毛出在羊身上》失了大家风范,可张爱玲本来就是善于在文字中使小性子的呀。
《同学少年都不贱》
这篇若买单行本比较不值,收在集子里算出版社做好事。与《郁金香》一比,高下立现,仍是很好的。
有目的的爱都不是真爱。解释女学生之间单纯的爱恋。然而我想境遇或可摧毁原先的一切,少年心气也没了。题目起得刺心得很。 -
关于贝蒂.肖特的一切 - [烂苹果啃书纪]2007-01-24
我有时会想,贝蒂.肖特,这个靠出卖身体挣扎在好莱坞、仅仅出演过一部色情电影的女孩,当她知道自己死后竟成为好莱坞史上最著名的尸体时,她是否会感到讽刺或者欣慰。
詹姆斯.艾尔洛伊的《黑色大丽花》便是从虚构的立场出发,指使着笔下一干大小警察奔走于洛杉矶各色场所,试图为这一好莱坞大悬案找到一个合理解释。没有人真正了解或者的小角色贝蒂,她的死却成功打乱了所有人的生活,而她自己的,则如同拼图一般在这一过程中渐渐完整起来:从古老的波士顿走出的贝蒂对表演和大兵有简单执着的热爱;然后她和千千万万混迹在好莱坞的女孩一样,生活窘迫而不检点;再后来,她用死亡成就了好莱坞一桩经久不衰的谋杀罪案。
在我看来,贝蒂代表了所有单纯而无知、有梦想却没出路的女孩,她们一个接一个地死亡,又不断在新的时代复活过来。贝蒂.肖特轻易让我联想到另一个贝蒂——贝蒂.佩奇(Bettie Page,参见The Notorious Bettie Page),第一代SM女王。讽刺的是,她天真地一再向人解释,她拍的照片是为了帮助那些有特殊需要的人。两个贝蒂的背景、经历太过相似,不同的是,臭名昭著的贝蒂.佩奇最终在宗教中找寻救赎,而贝蒂.肖特成了39街、诺顿街区臭名昭著的两截尸体。
《黑色大丽花》中迷人的不仅是贝蒂,詹姆斯.艾尔洛伊在破案之余,用笔触勾勒出整个战后美国糜烂的气息。动荡不安的社会底层、警局内部的权势争斗、上流社会的空虚脆弱,一切的一切,像一块表面完好的疮疤,揭起之后血污一片。詹姆斯.艾尔洛伊胜过一般畅销书作家的地方,便在于这种充分的背景设置,不仅时代、社会的全局描绘,还有人物丰富的心理变化。每个人都背负着深不可测的过去,仿佛一转过身去,就是另一张他们拼命掩饰的脸,从左耳划到右耳的血盆大口,带着贝蒂一样的惨烈笑容。这样看来,贝蒂反而单纯得多。至少她没什么需要隐瞒。
天杀的翻译:
如果这本书的英文原版可以拿到四颗星星,翻译过来的中文版本最多只能给两个半。全都是翻译的错,大大小小的细节错误,一看就是翻译完之后没有校正,这些都忽略过去不纠正了。不可饶恕的是,很多关键处的句子也翻译得不伦不类,比如解释凯和李的关系的所有对话,让人百般不解,最后还得去看德.帕尔玛的电影版。看电影来帮助理解原著译本,这本身就是一件很搞笑的事情。另外,两位翻译仿佛没学过英文口语一般,把各类口语中不太文雅的用词翻译得很奇怪,这成了我看电影时的另一大乐趣。最不能忍的是,两位翻译大人还很没文化又自做主张地把雨果的《笑面人》生僻地翻译成了《大笑的人》。。。
所以,如果要看《黑色大丽花》还是选择英文版的好,要坚决抵制这样无良的翻译。 -
因
一个人坠入深渊,跌落的加速度在耳边呼呼生风,知道已经没有挽回之力,除非身旁有某根树枝或藤蔓得以被抓获。——安妮宝贝,《莲花》,P65
或者。
她对他而言。
一棵春天萌生的幼嫩枝桠,开着花朵,绽放汁液充沛的的绿叶,探入他的空崖绝壁。
只是不能够承受这沉堕之重,不过是一起下沉。果
这个男子。
她要花费余生的时间去忘记他的脸。
忘记曾经与之相爱并彼此摧毁的幻觉。
忘记他半夜惊醒,抱住她泪流满面不能自制。
忘记那一刻的花好月圆,走投无路。
忘记她是他生命中最后一次出现的烟火,蹿至高空,灰飞烟灭。
忘记如此的不甘心不情愿,执拗地把彼此逼到绝路,丑态必露。
人性不容如此之拷问追究。
忘记年少气盛,忘记内心深处的火焰,而一切终究会熄灭腐朽。
忘记对爱的探索和质疑。
感情。
这是你要的感情。
原来它不过如此而已。
——安妮宝贝,《莲花》,P75 -
她们的气质,都有一种逼取便逝的苍老天真,像被扔在深深海底封在瓶子中的灵魂。——安妮宝贝,《莲花》,P40
这灵魂属于同一个时期和质地,在被封禁的时候就停止了一切生长和成熟,只是在逐渐地死去。
她们不会变老。
不会衰竭。
只会消失。 -
上大学就再没有高中那种读书的状态。
整个屋子总是嘈杂,我没有办法,只能不断念想高中那种纯粹而认真地读书的日子。
买了很多书,堆成高高的一叠,藏在床的角落里,定期掸去积累的灰尘。
很奇怪地,最近生出许多读书的愿望,可能我脑子里的嘈杂声响终于盖过了宿舍的人声。
最近测了一次智商,瑞文那套题,结果是126。
知道么,我原来一直把自己当天才看待的,不是说一遍过穆赫兰道的人智商得在160以上么?
妈的,才120,就是不读书不思考脑子慢慢钝掉害的哈。
《莲花》一出来我就买了,搁了半年多了,一直不想看。
这两天才开始在自习室慢慢地看,谁说安妮宝贝是言情小说我跟谁急啊。
安妮的文字适合一小段一小段的看,片语只言里慢慢散出她心里面的孤寂。
还是和原来一样的孤寂。此刻她看到他的美,倒映在河流之中的水仙,自觉自恃,却不知晓这美会令人动容。
坐在暗中,淡淡的火光照耀。
欲言又止的眼角眉梢,细长拖延。
她看到他的第一眼,看到他与这个时间的距离,间隔一步之遥。
是这样的男子。
恍若断崖独坐凝望蓝色海面心平如镜。
也许在很多年之后,她一样会遗忘他的脸。如同一个人从土里挖掘出来的陶器,把盒盖掀开,看见装满的梅子,叶子清脆湛绿,似刚从晨雾中新摘。
被暴露之后不到一分钟,树叶和果子就迅速转黑腐朽。
它们不能被空气和光线作用,只能幽闭在禁忌中。
他的质料是她所能触摸的真实可近,却始终不会得知,掌握在旁观者手里的底限,是他内心设标的二分之一,五分之一,还是十分之一......
而她将用同样的模式,保留和损坏属于他的记忆。
——安妮宝贝,《莲花》,P15写作者的肉体是以静止力度来支撑长时间伏案工作,肌肉僵硬,脸部表情停滞,只有手指有力而灵活。他们总是看起来精神不振,容易衰老。你很难奢望一个写作者会同时是一个喜欢运动及高谈阔论的人。她说,因为他们的身体平衡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会日益退化。如果相反,那么就要怀疑他工作的专业性。
——安妮宝贝,《莲花》,P16 -
从上学期开学到现在,终于把刘心武这个《红楼望月》读完了。
一直以来都不怎么喜欢刘心武写的小说,但我从小就是个红迷,当看到他当时在百家讲坛的讲座时,倒是期期不落。他的那套理论太有煽动性了,首先是观点很新奇,居然从红楼梦里扯出这么巨大的一个朝政阴谋来;其次如果按着他的推论听下去,跟着他的逻辑走,观众或是读者很容易便觉得这套理论是合理的,至少是可以接受的。他把红楼梦讲得很刺激,于是我就跑去书店先后买了,《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的1和2,还有就是这本《红楼望月》。他的猜测见仁见智,本来红学就是个见仁见智的东西,我比较欣赏他的态度,把红学放到平民的地位,亲和力十足。插一句话,发现百家讲坛其实揭示了中国学术圈子的毛病,刘心武火的时候有人跑出来拍板砖,易中天更火爆,拍的人更多。难道学术不该是个自由的东西么?
《红楼望月》没有揭秘系列好看,而且功利的成分很大。主要是一些刘先前发表的关于红学的文章,重复的东西很多,读来罗嗦得很。如果说揭秘系列是刘讲座的文字版,《红楼望月》就可算是演讲人之前准备的材料,尚缺乏系统的整理。从各篇文章的发表时间来看,倒是刘心武长期研究的明证。但必须指出的是,刘心武的文笔实在不算太好。
后面的三篇探俟小说,读来很不讨喜。既然是小说,怎么会把他学术上的探究成果如此生硬的穿插进去?而且把很多背景不厌其烦地阐述来阐述去,生怕人没读过红楼梦没读过他的红学研究性文章。文字的连贯性也不是很好,像《秦可卿之死》,就有古文和现代文相互杂糅的毛病。《元春之死》更像是个红楼水浒幻想番外篇,不太好让人接受。相对最好的《妙玉之死》,结尾结得太滥俗,像我小时候写的作文结尾,大大煞了一下风景。
如果要了解刘心武的红学,还是读揭秘系列好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