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琐碎的吃食 - [烂苹果杜撰的美食地图]200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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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花山楂
    那天美联美打折,便买了一大袋抱回宿舍。红通通的细长条,上面沾满了亮晶晶的白糖。山楂条本身是和果丹皮一样酸甜而粘腻的,沾上白糖在牙齿间摩擦作响,反倒爽口了些。白糖的口感不在其甜,而在于它流连摩挲于舌尖牙缝的坚硬的颗粒感,甜是慢慢渗透出来的,当它彻底融化时,那股口感也消失在彻底的甜中。

    忽然想起小时候吃东西的特殊嗜好。吃家里自制的广式香肠,吃早晨爷爷到街上买的油条,都要用小爪子拿着到白糖罐子里浸一下。更离谱的是,不仅专吃腊肉肥的部分,还同样喜欢沾着白糖吃。当大人们带着油腻腻的神情看着我油腻腻的手时,他们无法得知我迷恋的是什么。

    雪花山楂也一样,带着那种口感陪我过了一周。

    姜糖水
    最近学校感冒的人多了,每个食堂都提供免费的姜糖水。于是我天天都去喝。食堂的东西向来寡淡,一口饮下除了喉头微微一热,味蕾再不受到其它刺激。不够甜亦不够辣。闲来无事,便开始在宿舍里自己冲调。

    每天下午提着保温杯到开水房打鲜开水,一勺一勺地加入红糖,再把超市买来的生姜切成小片放进去,盖好盖子。到晚上上完自习回来,旋开杯子便扑来一阵姜的腥辣的温暖。在这个略有些形单影只的初冬,自己给自己制造的温暖。

    学四旁边的鸡肉串
    学四旁边饼店新近开卖的鸡肉串比以前的炸鸡好吃多了。一为鸡肉串,大抵是将鸡肉切成小块,炸出酥皮后再涂上香料烤出颜色,味道很香,吃起来略显甜。有点贵,要两块五,可是里面掺的松脆的鸡软骨却是能吃出些小趣味的。一为炸鸡排,做工很粗糙,四指宽的鸡排炸过了些,颜色深而肉质发硬,夹杂着孜然颗粒,却吃出回忆了。

    高中的时候,一赶作业就跑去买两个巴掌合起来那么大的鸡排,带到教室边做题边啃。很多人都要赶作业,于是整个教室都弥漫着一股鸡排味儿,没有鸡排啃的人不知心里是觉着恶心还是感到馋,反正我是常常都在啃的。高中食堂的鸡排是现炸的,一摞裹满面包糠的生鸡排堆叠成一座小山,刷卡之后师傅选一块夹到高温油中,让你亲眼看着它怎么“滋滋滋”地变成金黄色。有时面包糠裹厚了些,有些骨头上还缠着血丝,但当时是没有人在意的。

    速溶咖啡
    我就喜欢喝廉价的速溶咖啡,像雀巢,像麦斯威尔。同样的八、九毛一袋,同样的从袋装慢慢变成了条装,我还是喜欢麦斯威尔多一些:雀巢冲浓了总有些发酸,麦斯威尔却不会;“大话王”中Jim Carey总叫儿子Max为Maxwell,也算一个很有人情味的广告。高中时还喝过铭咖啡,贪图它送的杯子,算来和官的加起来差不多有一打了。

    有段时间特别傻,迷失在各种名目的花式咖啡中:橙意、巧克力、香草、卡布其诺、冰......把那些东西喝遍了,才发现原味的速溶咖啡最适合我。现在,每天早晨用一本杂志下咖啡,有人跟我说早上喝咖啡伤胃。我倒无所谓,一是一家人就我胃没问题,可见其顽强;二是老外天天人手一杯,也没见有毛病的。所以,我是不怕的。有时忘了洗杯子,中午回来整个房间都是那股苦涩的香气。

    速溶咖啡价格便宜,还有从手心到胃的额外温暖,我还求什么别的?

    啊,鸡翅
    学五最近经常有鸡翅卖,搞得我很是垂涎。虽然心里在一直说,“不好吃,不要吃”,但每次看见了都忍不住要买。掺了咖喱粉和孜然的鸡翅,炸得皮直酥起来,用竹签串好,刷一层辣椒油,再一阵子,最后飞到我的餐盘里。我始终觉得,鸡翅是要用手拿着啃,香味才会跑出来,但人又是斯文动物,终搞得两边不讨好。

    麦当劳的鸡翅多汁松脆,颜色也好看,酥皮部分却厚而油腻;肯德基的同样裹得太厚,但又有其独特的奶香;必胜客的鸡翅好吃,但贵啊,胃不能得到数量上的满足;好伦哥的也好吃,端着盘子和人抢,有种滑稽的欢喜;路边烧烤的鸡翅最让人充满期待,因为无法得知铁架子后面那个人喜欢糖还是盐。

    爸爸做的鸡翅是最充满耐性的,因为他会长时间地把鸡翅浸在配制的调料里,直到腌制得完全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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